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:
你局《关于实验室检测人员资质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藏质监(2014)10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函复如下:
依据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6号)和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从事抽样、检测或校准、签发检测/校准报告或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,应按照要求,根据相应的教育、培训、经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。实验室检测人员的上岗证,一般由资质认定发证机关、实验室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实验室组织确认并发放。
特此函复。
监委办公室
2014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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